所有以觀察為標籤的文章,都僅僅是我對社會的一些想像與心得,只是一些猜測和感受的集合,中間或許會用到一些哲學或者社會學的語言,但是有可能在定義上會是錯的,如果發覺我有錯就請指正我。
「對所有儀式感到不解」是至今我生命中一個重大的課題,雖然到今天也不一定完全的解決了,我仍然試著提出我的觀察與感受,當然一個二十二歲青年的哲學,也許還是不成熟的,所以就做為存檔和紀念。我就試著討論這個問題:
我觀察到人會選擇一個概念作為理想去做為行為的目的,這些通常是在沉思中或是自然而然決定的(當然決定之後,會不會真正做為行為的準則,那又是另一回事)。在被作為行為目的的事物中,很多是很具體的,像是減肥、用功、表現得更像某人,等等的。但這些並不在我的觀察之中,因為這些課題的目的都具有太明確的概念。但將來或許可以談。
我今天所在意的,是在選擇中,那些以較不明確的概念為目的的理想,是如何引起我們行為的改變,例如正義、善良、愛情。而這些不明確的概念,幾乎是全體被視為是人應該追求的;但是不明確的事物要如何做為行為的目的考量?要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引用許多較為具體的法門,去做為行為的參考,其中,關於倫理的,就是宗教--我在這,想把宗教定義的稍廣、又稍窄(如果有別的概念可以代替,請告訴我):一個體系,包含了價值觀、不明確概念的定義、還有那些符合概念定義和價值的行為。因此,也包含了我們所謂「無神論者」這一類無法分類的「宗教」體系--甚至是只關於一人思想的體系。
在這一意義下,我可以把所有以自己的方式,試圖解決、或者解決了「不明確的事物要如何做為行為的目的考量?」其中一些問題的人,都視為一種宗教的信奉者。如果這些人,不管是誰,只要以他的宗教讓所有人--注意我說「所有人」--信服的話,今天也就不會再有所謂不明確概念在實行層面的問題了。我觀察,中國歷來--即使到今天--都還很致力於這麼做,偉大的中國。
所以這問題的難處變成了,並沒有任何人的宗教可以讓所有人信服,就算是以暴力、洗腦的方式,這個難處還是無法解決。因此,又因為人們對自身的考量,以及對安定生活的渴望,就試圖在這樣的難處之下,尋找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最後讓步。我主張,這最後的讓步就是--儀式,我定義為一切被視為指涉某一概念的行為(一切行為,包括思想與語言)。因此,無論定義如何不讓另一個別個宗教的人信服,儀式往往可以指向那個雙方信服的那個概念--即使我們在概念的定義上並未達成一致,但儀式可以巧妙的避開這個問題,我可以假定,對方也是和我相同在信奉某一宗教。因此,我認為,凡是價值觀不矛盾的宗教間,大的不可解的衝突,都是來自於儀式的絕不可能調和的狀況。
另一種情況,價值觀的矛盾情形就只能等待「超越」,而無法很快的找到解決的出路,但是價值觀絕對矛盾的情況,在資訊傳播簡單、被教育方式相近的地區,是較不明確概念的衝突問題為少見的。
雖然儀式一開始的目的是為了簡化問題,但到了後來會產生一巧妙的變化--如同一切存在的事物一般,這變化是不能忽略的--到了後來,儀式本身就會陷入一個大家都知道是錯的,但是卻一再被所有人覺得是對的的困境之中。這個困境可以簡化成一個邏輯命題,叫做「若『若P則Q為真』,則『若非P則非Q為假』」。但事實上,這問題沒那麼簡單,否則大家都知道他是錯的。
這問題的困難,就來自於,儀式本身已經成了那些符合概念和價值的行為,進而取代了概念中的某些意義。像是愛情中的性、民主中的投票、人性中的媚俗的眼淚、親情中的倫理教條、祭佛祭祖中的燒香。而這幾乎是無法挽回的,因為儀式會自然成為宗教的一部份,這是因為情境、學說、時間、地點俱都改變的緣故,人們會忘了當初制訂儀式的感情與目的。而我們在選擇信仰的同時,也會被迫接受選擇那些我們不一定認同的定義中的那些儀式,不是因為儀式在抽象意義上的取代了概念的定義,而是在實際運作上的。關鍵在於,儀式在簡化問題的同時,也被更多人所接納,當被「眾人」接納時,儀式就取代了概念本身的那些意義了,因為概念常常是被身邊的人傳遞(甚至是暴力形式的)的,接受概念這一動作又往往是感官與大腦在運作上的習慣。那些意義,在哲學上是不存在的,而我認為,要排除那些儀式(注意我說,包括那些語言與思想)在概念中的意義,就是思考本質問題的第一個功課。
如果沒有做這個功課,人們很容易被訴諸某儀式(再說一次,包括那些語言與思想)的政治工具操控。因為政治家都是何等聰明,使得他們可以愚弄聰明的眾人呢?
但過度去闡述這一點以後,又將使儀式失去「提醒」和「凝聚」的作用了,我只好沉痛的主張: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!不過還好,我相信那些社會學家們都會像我一樣的主張的,就像尼采沒有聲明存在主義應該要被超越一樣,而留下從「獅子」變成「頑童」之間的一大片模糊地帶。
2007年12月23日
儀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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