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28日

今年,我二十四歲(一)


老實說,
我並不是很能享受愛情的那一種人。

這一路走來
留下什麼其實也完全想不清楚,
而關於所謂永恆,
除了「美」以外就想不起來了,
是否是因為
其他一切都被「咻」地取消了呢?

人們說
總會學到什麼,
但到此為止不過就是
要如何約會,
如何觀察表情,
如何面對孤獨;
因此不是像個小丑而已嗎?
然後在一切之後又一次領悟:
世上除非愛都是自私的。

這恰好就是愛情裡的一切悲哀來源。

因此
不得不選擇世故的那一面,
假裝從來沒聽過那些關於愛情的童話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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